賣房子的定金由誰保管,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賣房子的定金由誰保管,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賣房子的定金由誰保管,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法律分析
賣房子的定金由賣方保管。定金是指雙方當事人爲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一方當事人先行支付給另一方當事人約定數額的貨幣作爲擔保,在買賣合同中,一般由買方支付給賣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爲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