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如何適用勞動合同法

社會團體如何適用勞動合同法
社會團體如何適用勞動合同法
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爲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社會團體的情況也比較複雜:
1、有的社會團體如團體,除工勤人員外,其工作人員是公務員,按照公務員法管理;
2、此外,社會團體還有工會、婦聯、工商聯等人民團體和羣衆團體,文學藝術聯合會、足球協會等文化藝術體育團體,法學會、醫學會等學術研究團體,各種行業協會等社會經濟團體,這些社會團體雖然公務員法沒有明確規定參照管理,但實踐中對列入國家編制序列的社會團體,除工勤人員外,其工作人員也是比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
3、除此以外的多數社會團體,如果作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是勞動合同,就須依照本法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