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沒有工傷申報應該處理

單位沒有工傷申報應該處理
單位沒有工傷申報應該處理
1、單位沒申報工傷,如果超過了規定的期限,職工本人、其直系親屬或工會組織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申報,並提交申請表、醫療診斷書等資料。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