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他人故意殺人罪

指使他人故意殺人罪
指使他人故意傷害怎麼判

指使他人故意傷害的,會以故意傷害的共同犯罪來定罪量刑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爲。故意傷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常見的一種犯罪。構成故意傷害罪,某人必須實施了傷害行爲。所謂傷害是指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通常表現爲破壞人體組織的完整如斷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如使人失去聽覺、視覺、神經機能失常等。但這些傷害行爲必須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當防衛等合法行爲而傷害他人身體的,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人身傷害犯罪往往表現爲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然而在刑法中,針對他人身體而實施的犯罪有多種,而且也多使用暴力並對被害人身體健康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如綁架罪、拐賣婦女兒童罪、暴力取證罪、搶劫罪等。特別提醒大家的是,只要刑法對此另有規定,則不能以傷害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