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辭退意向股東

如何辭退意向股東
股東如何退股
一、股權轉讓:向公司其他股東轉讓。向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轉讓。
二、依照公司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規定在特殊情形下的異議回購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透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三、股東會決議減少註冊資本的,可以不以等比例減資,這意味着股東可以透過減資的方式退出公司。股東們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流程,可以決定減少註冊資本。股東可以透過減少該股東的註冊資本,從而達到退出的目的。
四、出現《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的情形。
五、《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的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解散原因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