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糾紛單位答辯意見

勞動仲裁糾紛單位答辯意見
勞動仲裁口頭答辯技巧
1、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錄音是視聽資料,經過覈實後,可以作爲證據使用。 2、單位領導說的不是保密事件,錄音沒有過錯。這種錄音受法律保護。 3、關鍵是說你“私下傳播,造成嚴重的、惡劣的影響” 你自己可以考慮是否有這些行爲。嚴重到什麼程度。 單位應給出具“你私下傳播,造成嚴重的、惡劣的影響”,的證據。 4、其餘問題都好解決。 你是申請人,不是被申請人,你不能使用“答辯”一詞。 5、要把錄音做成VCD,交給仲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