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及程序是什麼

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及程序是什麼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及程序是什麼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及程序是什麼
第一、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
1、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原來的組織仍然存在,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於生產方向的變化,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某些條款與發展變化的情況不相適應,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
3、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企業的生產任務,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有關產量、質量、生產條件等都發生了一定的變化,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否則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4、企業嚴重虧損或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
5、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勞動合同的某些條款作出變更,但不得損害國家利益。
第二、勞動合同變更的程序:
1、用人單位書面向勞動者提出勞動合同的要求,告知勞動者勞動合同的理由,變更的內容。
2、在一定的期限內雙方進行協商。
3、簽訂變更協議,載明變更的具體內容,變更的時間。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這對確認和證明勞動合同內容及法律關係發生變更的事實,有着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