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變更的程序及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一、勞動合同變更的程序及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勞動合同變更的程序及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勞動合同變更的流程如下:

1、提出變更的要約: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說明變更合同的理由、變更的內容以及變更的條件,請求對方在一定期限內給予答覆。

2、承諾:合同另一方接到對方的變更請求後,應當及時進行答覆,明確告知對方同意或是不同意變更;

3、訂立書面變更協議:當事人雙方就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協議載明變更的具體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需要注意的是:

1、變更勞動合同必須在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之後,在合同沒有履行或者沒未履行完畢之前的有效時間進行。

2、變更勞動合同必須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即勞動合同變更必須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的同意。

3、變更後的勞動合同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變更勞動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5、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應交付勞動者一份。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1、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雙方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有三種: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根據雙方的需求來協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同時,如果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若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並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該情形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變更必須經過勞動單位以及勞動者雙方的同意纔會生效。如果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的話都是無效的,並且變更之後,雙方應該重新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超過一個月沒有簽署的話,當事人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月薪來補償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