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作用及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勞動合同作用有哪些?

勞動合同的作用及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爲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由於勞動過程是非常複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並且透過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爲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於穩定勞動關係。

二、簽署勞動合同時應該注意哪些條款?

一般不能約定違約金必須在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應承擔支付二倍工資的懲罰;不要讓合同留空,以防事後修改,更不要簽訂空白合同;明確勞動合同的簽訂時間、開始時間、結束時間、試用期開始時間、試用期結束時間。

無論哪天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係的開始時間都應當是實際用工之日,而不是勞動合同簽訂當天;明確具體的工作地點與工作崗位;明確約定薪酬、工資待遇;注意:薪酬一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補貼構成,一般HR給出的薪酬數字含稅、含五險一金,千萬不要只看表面數字,一定要計算一下到手能拿多少錢;收好工資條。

個人所得稅、社保、公積金、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如合同約定“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工傷自理”,或者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違法,勞動者可以拒籤;簽訂完勞動合同後,勞動者須自己保留一份勞動合同,這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重要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