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資料
1、勞動爭議申訴書
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2、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
勞動者可以直接去工商部門查詢,並且需要交付費用,通常是20元。
3、勞動者的身份證複印件
如果申請人是用人單位,就要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4、證據資料
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並且,用人單位掌握管理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就由用人單位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掌握的勞動者檔案、工資發放、社保費繳納、勞動保護提供情況等材料,要承擔不利後果。
有一部分案情特別簡單的勞動爭議案件,那麼仲裁庭在審理過後,可能就會當庭宣讀裁決結果,至於說那些不當庭宣讀裁決結果的,當事人也要正常理解。畢竟仲裁庭也要對出具的仲裁結果承擔法律責任的,仲裁結果沒有出來之前勞動者需要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