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員協議離婚怎麼辦,有哪些規定

服刑人員協議離婚怎麼辦,有哪些規定
服刑人員協議離婚怎麼辦,有哪些規定
服刑人員協議離婚,可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服刑人員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