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權強制證人出庭作證嗎

法院有權強制證人出庭作證嗎
離婚後不遷戶口怎麼辦
離婚後,妻子不肯遷移戶口,男方可以向當地派出所申請讓其遷走,如果離婚後不遷戶口怎麼辦,派出所可以單獨將其立戶,並在戶籍底簿中註明即可。

遷戶口步驟:

1、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後把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裏註銷。

2、帶着戶口遷移證去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