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被鑑定人不配合怎麼辦

筆跡被鑑定人不配合怎麼辦
筆跡被鑑定人不配合怎麼辦
一方向法院依法申請司法鑑定,此鑑定必須對方配合才能完成,如筆跡鑑定,親子鑑定等等,對方拒絕配合,會導致鑑定無法實施,無法認定需要透過鑑定確定的案件事實的結果。

此時應當推定申請鑑定一方所主張的待鑑定案件事實成立。

因爲負有舉證責任一方在向法院申請鑑定並得到法院准許時,已經完成舉證義務,此時舉證責任轉移到應當配合鑑定的另一方,另一方只有配合鑑定才能完成其舉證義務,其拒不配合鑑定,視爲放棄舉證,應當對案件事實的舉證不能承擔不利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