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於本村村民的人脈在基地房屋有補償嗎

不屬於本村村民的人脈在基地房屋有補償嗎
不屬於本村村民的人脈在基地房屋有補償
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權利,與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聯繫,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權取得或變相取得。關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的強制性規定,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
所以非本村村民購買農村宅基地房不能得到補償的。因爲宅基地買賣只能是本村的村民,不然買賣合同是不可以成立的。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