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開發商違約程序怎走

告開發商違約程序怎走
告開發商違約程序怎走
1、立案;原告人到法院立案大庭提交材料,法官審覈透過後會開據收費單,然後到農業銀行收費交費,拿農業銀行的收費單到另一視窗換取發票(交費視窗與換票視窗一般挨着),返回立案視窗,將一張發票交給法官(其餘自己留存,以便查詢案件進展情況)。
2、接到法院通知,到法院取開庭或調解傳票。
3、庭前調解(如未達成調解意見,另行開庭)
4、開庭(開庭時記着拿證據原件)開庭的程序步驟:法官宣讀法庭紀律、當事人權利義務;原告讀起訴書;被告答辯;原告提交證據,發表意見,被告對證據提出質證意見;被告提交證據,發表意見,原告對證據提出質證意見;法官詢問一些問題;雙方辯論;雙方最後總結意見。
5、書記員通知,到法院取判決書;如對方不服上訴,等通知,到法院取上訴狀。如對上訴有書面答辯意見,還需要再去法院提交。如不想書面答辯,則不需要,取上訴狀時須告知法官,不做書面答辯。如自己不服判決,必須在取得法院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法院提交上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