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輪車肇事逃逸判幾年

三輪車肇事逃逸判幾年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爲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三輪車肇事逃逸怎麼判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致人重傷,因而發生重大事故,並處罰金,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交通肇事致人重傷後逃逸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處拘役,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有前款行爲;因逃逸緻人死亡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丶危險駕駛罪】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