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主責判刑

交通事故死亡主責判刑

隨着私家車數量的增加,全國各地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在不斷增加。那麼交通事故發生後,對於該起事故負主要責任的司機,是否會被判刑呢?今天本站網的小編結合我國《刑法》的規定整理了相關內容爲您解答疑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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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負主責要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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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駕駛汽車發生車禍,事故造成對方一人死亡,交警支隊認定司機承擔主要責任。那麼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主責將如何判刑?

根據國家《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第一條,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隨着我國對危險駕駛罪做出的最新修改,如今在四種駕駛行爲下是會構成危險駕駛罪的。既然構成了刑事犯罪,那麼除了要受到交通方面的處罰外,同時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按照《刑法》中的規定,此時對行爲人一般是處拘役,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