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離婚後能爭取撫養權嗎

精神分裂,離婚後能爭取撫養權嗎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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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離婚能爭取撫養權嗎

在離婚案件中要想爭取到撫養權的證據是相當重要的。一證明由己方撫養子女爲宜的證據關於孩子的撫養問題 應該根據我國撫養孩子的立法精神 從如何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去考慮證據的收集。(一)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 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 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 一方的思想品質 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爲重要 因爲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 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所以 爭取撫養權一方盡力將自身具備這些優勢展現出來 比如 教育經歷證明單位頒發的榮譽證書等。(二)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城市生活節奏較快 很多時候 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 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 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 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 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 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因此 需要提供您自己父母的戶口本或身份證 或讓您父母出庭等。(三)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 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 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 或生活小區成熟 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爲有利 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 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您可以提供自己單位的工資證明自己經營公司的可以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四)有表達能力子女的意見相當重要。一般 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 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 並做筆錄入卷。律師可以提醒當事人 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 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 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爲重要的。具體爲:1證明自己更適合撫養子女(1)自己工資收入教育程度優於對方的 可收集工資表納稅證明學位證書等證據;(2)子女隨自己生活時間較長 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顧更多的 可以由居委會開具證明鄰居提供證人證言等予以證明;(3)自己居住環境優良就學條件便利的 可提供相關證明;(4)自己的父母願意幫助帶孩子的 可收集父母的身體情況自願帶孩子的意願等相關證據;(5)自己工作表現思想品質的單位證明;(6)子女在兩週歲以下的 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7)能夠證明自身條件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其他證據。2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子女對方有以下情況 不利於子女成長的 可以收集相關證據予以證明:(1)對方有婚外情的;(2)對方有不良嗜好 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的;(3)對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 影響孩子成長的;(4)對方長期在外不回家 不盡撫養義務的;(5)能夠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子女的其他證據。在此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 爲了從於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 建議家長們給孩子講清利弊 幫助孩子做個客觀明智的選擇。千萬不要爲了自己的私念而影響孩子的成長。二女方爭取子女撫養權證據的收集1小孩的戶籍證明或出生證明 小孩未滿兩週歲;2子女長時間隨其生活 對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傾心關注的證明;3對方有其他子女的證明(如戶籍上的子女情況);4醫療機構出具的 女方已作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診斷證明;5醫療機構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診斷證明;6對方有吸毒賭博酗酒等惡習 或有虐待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證明;7子女隨外祖姆單獨生活多年 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幫助照顧外孫子女的證明;8十週歲以上的子女要求與母親生活的證明;9女方有相應的工作能力及經濟收人的證明。三男方爭取子女撫養權證據的收集1醫療機構出具的 男方已作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診斷證明;2子女長時間隨其生活 對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傾心關注的證明;3對方有其他子女的證明(如戶籍上的子女情況);4醫療機構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診斷證明;5對方有吸毒賭博酗酒等惡習 或有虐待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證明;6子女隨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 並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幫助照顧外孫子女的證明;7十週歲以上的子女要求與父親生活證明(一般法庭會單獨詢問);8男方有相當強的工作能力及經濟收人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