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賣後的償還順序是怎樣的

法院拍賣後的償還順序是怎樣的

資產拍賣一般是專門從事拍賣業務的機構受委託人的委託,透過競買人出價或應價競爭,將資產公開賣給出價最高的競買人。按其拍賣對象不同可分爲單項資產拍賣與企業整體資產拍賣。中國在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開展資產拍賣,能夠促進資產的流動,優化產業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提高存量資產的利用率,加速市場體系的建立與完善。

法院拍賣後的償還順序是怎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法院拍賣後的償還順序是怎樣的

公司倒閉,進行破產程序的,按照《企業破產法》規定的順序清償。如果公司符合破產條件,但沒有進入破產程序的,對職工債權,可優先清償,但對於普通債權,按查封順序進行清償。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進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一十六條當事人不同意移送破產或者被執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產案件的,執行法院就執行變價所得財產,在扣除執行費用及清償優先受償的債權後,對於普通債權,按照財產保全和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先後順序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