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什麼條款無效

合同法什麼條款無效
合同法什麼條款無效
民法典》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主要規定了下列無效民事法律行爲:
①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②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③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
④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⑤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此外,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