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屋出租具體是怎麼算稅費的

個人房屋出租具體是怎麼算稅費的
個人房屋出租具體是怎麼算稅費的
1、個人出租房屋,應攜帶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租賃合同等有關資料,主動到房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按照規定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
2、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
第一條的規定,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爲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爲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年度,自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爲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