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怎麼申請

大病救助怎麼申請
大病救助怎麼申請
(一)個人書面申請
1、申請人(戶主)向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一式兩份),如實提供戶主身份證複印件、戶口簿複印件、鄉鎮、縣級以上醫院醫療診斷書、醫療費用單據和農村合作醫療機構報銷的憑證或證明(不含臨時看病費用)、必要的病史材料
2、經村(居)民代表會議評議同意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覈;
3、村(居)民委員會每年應將享受醫療救助的人員名單、救助金額向村(居)民張榜公佈,接受羣衆監督。
(二)鄉鎮政府審覈
1、鄉鎮人民政府對上報的申請表和有關材料,可以採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醫療支出和家庭經濟狀況等有關情況進行逐項覈實,在10個工作日內,將符合條件的報送民政局審批,不符合條件的,簽註理由後逐級退回申請人;
2、鄉鎮民政工作站在接到縣民政局劃撥的醫療救助資金後,必須在10日內發到被救助人手中。
(三)縣民政局審覈
1、縣民政局對鄉鎮上報的有關材料進行復審覈實,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家庭,協同有關部門覈准其享受農村大病醫療救助金額,每半年審批一次,救助及時劃撥鄉鎮民政工作站;
2、經審覈,對不符合條件的,應出具書面理由,退回鄉鎮民政工作站;
3、縣民政局在鄉鎮上報後15日內辦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