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常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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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領取的條件有幾種

生育保險作爲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只適用於達到法定婚齡的已婚女性勞動者,並且還必須符合和服從國家計劃生育的規定。不符合法定年齡的已婚女性勞動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從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2、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併爲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職工,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不超過本單位工資總額 1%的生育保險費用,國家則採取稅前列支的辦法來間接資助,可見生育社會保險費用仍然由用人單位負擔。至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的生育保險則由國家財政單獨承擔,個人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由本單位承擔女職工的生育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