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屋出租是否要租賃,具體規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房屋出租是否要租賃,具體規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房屋出租是否要租賃,具體規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房屋出租要租賃證。辦理租賃證需要提供租賃雙方的身份證明、備案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等證件,工作人員進行審查監證,簽署初審意見、二審意見後予以發放房屋租賃登記證。
法律依據: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租賃登記備案。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