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次籤的勞動合同到期,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
1)勞動合同法規定:自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也就是說,並不是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就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前提必須是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後(08年01月01月之後)已經和用人單位簽訂過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又提出續訂合同才能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