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侵權的舉證責任怎麼分配一、原告需要證明的事項有:1、損害事實客觀存在;2、侵權行爲與損害事實存在因果關係;3、行爲具有違法性;4、行爲人有過錯。第三個要件實踐中原告一般不必單獨證明。二、被告需對法定的減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