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代位權訴訟條件

提起代位權訴訟條件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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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應該符合哪些條件

所謂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必須合法.且必須已屆清償期.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3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的行爲已經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其主要要件有.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