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減爲有期之後假釋

無期減爲有期之後假釋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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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緩減爲有期徒刑的可以假釋嗎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假釋的條件;



    根據《刑法》第81條的規定,適用假釋的條件如下:



    (1)前提條件。假釋只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



    (2)執行刑期條件。假釋只適用於已經執行一部分刑罰的犯罪人。這一方面是因爲只有經過一定的服刑期,才能判斷犯罪人是否具有悔改表現;另一方面是爲了防止濫用假釋,避免引起刑罰執行的混亂,避免損害刑罰的嚴肅性與人民法院判決的穩定性。



    (3)實質條件。假釋只適用於在刑罰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提前釋放後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犯罪人。這是適用假釋的一個最重要條件。



    (4)消極條件。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釋。首先,不管對累犯所判處的是什麼刑種與刑期,對累犯不得假釋。其次,對實施了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並且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釋。



    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罪犯,依法減爲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只要不是累犯或者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緩的,在滿足假釋條件時可以假釋。



    對於死緩減爲有期徒刑的罪犯應該按照法律規定,自覺準守法律法規,符合減刑的條件才能順利進行減刑。但是對於那些嚴重犯罪的,黑社會組織犯罪的情況減刑時間也是有相關規定的,不得低於規定的時間。法律法規的制定是有效規範社會人的行爲規範,而不是增加社會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