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多長時間纔可以解除競業限制

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多長時間纔可以解除競業限制
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多長時間纔可以解除競業限制
如果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競業限制的補償金,勞動者可以請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支付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