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沒有買社保怎麼辦理辦理工傷賠付

用人單位沒有買社保怎麼辦理辦理工傷賠付
用人單位沒有買社保怎麼辦理辦理工傷賠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職工在發生工傷後,可以向用人單位請求支付醫療費、伙食補助費、工傷康復費、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等費用。職工在工作期間受傷,情況緊急下由職工自己先墊付的費用,在確認工傷以後,由用人單位進行賠償時一併給付。如果單位不肯賠償,可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獲得賠償。但受傷職工應儲存醫療及其他費用的相關憑證,作爲索賠的證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