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規定要約的生效時間爲

根據合同法規定要約的生效時間爲

合同法規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合同裏面的內容是非常全面的,許多都涉及了法律有關,如果其中的條款違反了合同法規,那麼這合同就是無效的,在履行合同的時候就會發生糾紛。所以,瞭解合同法規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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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要約何時生效

要約的生效是指要約產生法律效力,對發出要約的人產生拘束力。要約生效,要約人即受要約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對要約加以限制、變更。要約人在要約生效時即取得依其承諾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要約自到達受要約人時才生效。所謂“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不一定實際送達到受要約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約只要送達到受要約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夠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爲送達。即使在要約送達受要約人之前受要約人已經知道其內容,要約也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