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仲裁案件裁定書您好,不予受理案件裁定書的回答如下所示: 民事裁定書 (××××)×民×字第××號 上訴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上訴人×××不服××××人民法院(××××)×民×字第××號不予受理 起訴的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上訴人×××稱,……(概述上訴請求與理由) 。 本院經審查認爲,……(簡要寫明駁回上訴或者撤銷原裁定的理由)。依照… …(寫明裁定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裁定如下: ……〔寫明裁定結果。分兩種情況: 第一、維持原裁定的,寫: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第二、撤銷原裁定的,寫: “一、撤銷××××人民法院(××××)×民×字第××號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 本裁定爲終審裁定。 審判長 ××× 審判員 ××× 審判員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覈對無異 書記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