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擴建審批需要四鄰簽字

農村宅基地擴建審批需要四鄰簽字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爲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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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於農村宅基地擴建審批需要四鄰簽字是怎麼樣處理的

你好農村建房不需四鄰簽字,沒有此法律規定! 在村委同意併到建房辦申請取得建房許可和土地使用手續、申請建房辦人員(有時村委人員也可)驗線後可以動工建設;竣工後憑身份證明、村委證明、建房許可和用地許可證明、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證明、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權證,此時也不需要四鄰簽字。希望以上的資訊對你在農村宅基地擴建審批需要四鄰簽字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