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進行脫密期管理

爲何進行脫密期管理
爲何進行脫密期管理
進行脫密期管理有利於用人單位保護商業祕密。脫密期是指用人單位可以約定掌握商業祕密的人員在離職之前必須提前通知用人單位,併爲用人單位再工作一定期限,該期限期滿,員工纔可以正式離職。
【法律依據】
《關於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二項,用人單位與掌握商業祕密的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時,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或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時間內(不超過六個月),調整其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