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應該有幾份?一式兩份可以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後,那麼對於勞動合同應該有幾份,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在用工前簽訂勞動合同,而且雙方各執一份勞動合同書。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