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折扣轉讓協議

銷售折扣轉讓協議
基金銷售協議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基金銷售機構募集私募基金的,應當簽訂基金銷售協議作爲基金合同的附件,基金銷售協議中應當明確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的權利義務與責任劃分,並由基金銷售機構負責向投資者說明相關內容。


五、設定管理人等募集機構對合格投資者的合理注意義務


募集機構應對投資者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確保投資者以書面方式承諾其爲自己購買私募基金;


2.在基金合同中約定轉讓的條件。


六、加強合格投資者的監管要求,明令禁止以拆分等形式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準


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爲規避合格投資者標準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爲投資標的的產品,或者將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進行拆分轉讓,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準。 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轉讓爲目的購買私募基金。


七、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


1、合格投資者標準: 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隻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1)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 (2)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2、合格投資者確認程序:(1)揭示私募基金風險; (2)投資者向募集機構提供金融資產證明檔案;(3)募集機構審查其是否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


以上主要是針對私募基金合規行爲的要點的這一問題進行詳細講解的,希望對您今後遇到這類型的問題會有所幫助。綜上所述,解決私募基金合規的辦事應該要注意對私募基金內部的監管環節以及規劃好有關的風險投資率。遇到這類問題,您也可以瞭解我國關於私募基金的法律規定來進行解決糾紛。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識,你可以透過諮詢律師365網站的律師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