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會保險,員工如何舉報

公司不交社會保險,員工如何舉報
公司不交社會保險,員工如何舉報
1、公司不交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繳社會保險,還可以以此爲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3、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