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結婚要具備的起碼條件是什麼結婚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1.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2.必須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關係終止以後才能再婚。4.當事人一方或者是雙方之間不存在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