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終止合同的附隨義務

解除或終止合同的附隨義務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爲,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解除或終止合同的附隨義務有哪些

1、通知的義務。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一方當事人應當將有關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的情況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比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債務後,應當通知債權人債務履行的情況;債務人將標的物提存的,應當通知債權人標的物的提存地點和領取方式。

2、協助的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協助對方處理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的善後事務。比如,合同解除後,需要恢復原狀的,對於恢復原狀給予必要的協助;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對於需要保管的標的物協助保管。

3、保密的義務。保密指保守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合同約定不得泄露的事項。國家祕密,指關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於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