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能拒絕公司安排的冒險作業嗎

職工能拒絕公司安排的冒險作業嗎
職工能拒絕公司安排的冒險作業嗎
1、職工有權對公司安排的冒險作業拒絕執行,並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公司不得因此要求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二條: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爲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勞動法》第五十六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