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再審立案

人民法院再審立案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爲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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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通知再審立案了,該如何處理?

人民法院通知再審立案了,我的意思是1.當事人不服生效一審或者二審判決、裁定、調解書,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且符合申請再審受理條件的案件,編立“民申字”案號;
2.當事人不服生效再審判決、裁定、調解書,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且符合申請再審受理條件的案件,編立“民再申字”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