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調解與仲裁裁決

仲裁調解與仲裁裁決
仲裁調解與仲裁裁決
辯論完畢,仲裁庭將對案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

仲裁庭徵詢當事人在仲裁庭主持下進行調解的意願,如雙方任一方明確表示沒有調解意願,仲裁庭可宣佈擇日作出裁決或者經合議、經仲裁機構審批後當庭裁決;

雙方均表示願意接受仲裁庭的調解時,仲裁庭可採取雙方在場調解、單獨調解等方式展開調解工作。

由上可見,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庭審程序有着嚴格的規定,從覈對登記,宣讀紀律,到答辯,再到最終的裁決,有着一整套規整的程序。

任何人事爭議案件都要按照此程序完成庭審過程,以保證仲裁庭審的最終效力得以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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