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徵收補償標準是怎樣

農村房屋徵收補償標準是怎樣
農村房屋徵收補償標準是怎樣
1、根據現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用土地的,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2、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3、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爲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4、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5、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被徵用的耕地數量÷徵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
6、房屋拆遷補償計算公式爲:房屋拆遷補償=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參照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由區縣人民政府參照一定時間、一定區域內普通商品房住宅均價、城市規劃等綜合確定。拆遷中認定的宅基地面積應經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標準。房屋重置成新均價是指一定時間、一定區域內的被拆遷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