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貫和戶籍有什麼區別

籍貫和戶籍有什麼區別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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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下籍貫和戶口所在地有什麼區別?

我爲您解答這個問,您的問題是籍貫和戶口所在地有什麼區別?對吧,首先這個籍貫,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來籍貫。參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號檔案,公民的籍貫應爲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後,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