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所在地和籍貫區別

戶籍所在地和籍貫區別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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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知道籍貫和戶口所在地的區別嗎?

戶籍,又稱戶口,一種主要以戶爲單位的人口管理方法。
籍貫,是指一個家族族羣共同認定的一位祖先的出生地。又指一些已經離開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經離開了家鄉的人,但他們或他們的後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鄉(即祖籍)來作爲自己籍貫。籍貫在現代漢語中通常指“本人出生或祖居地”。
現在最主流的做法是以一個人父親的籍貫爲自己的籍貫,而不是這個人自己的出生地。由於在中國填報籍貫的歷史不到一個世紀,大多數人的籍貫其實通常是其在二十世紀初出生的那一代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以上是對籍貫和戶口所在地的區別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