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貫和戶籍的區別

籍貫和戶口的區別在於:
(1)定義不同。籍貫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而戶口指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資訊的法律文書。
(2)戶口可以遷移,而籍貫一般是固定的。舉例來說,A的祖父是高州人,但A在讀書的時候把戶口轉到東莞了。那麼,填寫籍貫時,應爲“高州”;填寫戶口時,應該與戶口簿上的記載一致,爲“東莞”。若干年後,A到北京去工作,戶口可以轉爲“北京”,但其籍貫還是“高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籍貫和戶籍的區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爲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爲一戶,以主管人爲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爲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