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貫與戶口所在地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籍貫又名祖居地或原籍,詳細是指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來的籍貫。而戶口所在地指中國公民的戶籍所在的地區。

籍貫與戶口所在地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戶口所在地,指中國公民的戶籍所在的地區。戶口所在地是中國特有的概念,有中國管理特色。戶口遷出後,戶口所在地隨同發生變化,指遷入戶口的地區。

通俗的講,籍貫是老家(家鄉);而戶籍所在地是現在戶口在哪裏,就是歸哪裏的派出所管。詳細的講,籍貫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來籍貫。公民的籍貫應爲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後,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

戶籍所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但由於搬遷、上學、工作等原因,本人戶口會遷移到單位、學校等,這時戶籍所在地就發生了變更,以戶口遷移的新地址爲戶籍所在地。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綜上所述,籍貫通常在新生兒出生落戶的時候直接申報填寫,按照其祖輩出生地或者長久居住地來確定。而戶口由公安機關登記備案後,若以後居住地發生改變,當事人可以依照規定程序辦理戶口遷移和變更手續,但是籍貫是不會隨之發生任何變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