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犯與構成犯罪區別

未遂犯與構成犯罪區別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未遂犯與預備犯的區別

是否“着手”。是否已“着手”實行犯罪,是犯罪未遂與預備犯區別的根本標誌。預備犯是“準備實行犯罪”,由於遭到意志以外原因的阻止,未能開始實行犯罪。而未遂犯是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沒有既遂。

綜合上面所說的,犯罪未遂就是犯罪沒有成功,也沒有讓案件受到多少的傷害,對於此情況一般在處罰的時候就會根據既遂的條款來進行判決,未遂也同樣犯了罪,只要條件構成也會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案件的處理都是會結合實際的情況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