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關係證明在公司開嗎

人事關係證明在公司開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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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關係


(1)人事關係的概念 目前,尚未發現某一部教材給出人事關係的定義,根據《國務院組織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條例》、《公司法》以及人事管理的相關規定,人事關係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因錄用、培養、考覈、獎懲、工資、福利、保險、檔案及流動調配等人事管理活動所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包括人與人、人與事、人與組織之間的相互關係。或者講,指事的總量與做事人總量的關係;事的種類與做事人類型的關係;每件事對人員資格的要求與做事人資格條件的關係;共事人之間的關係。

(2)人事關係的特徵 其
一,人事關係現階段的主體是一個複雜多層次的主體。包括:國家和地方各級行政機關的一般國家公務員和工勤人員;國家和地方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工勤人員;各類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退伍軍人;退休退職的幹部和職工;還有部分企業職工。 其
二,人事管理中的人的勞動報酬由組織考覈而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公務員工資制度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資歷等因素,保持不同職務、級別之間的合理工資差距。國家建立公務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第七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又如第三十七條規定:“定期考覈的結果作爲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其
三,人事關係適用的法律、法規、條例爲多門、多部。如:《憲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

簡單來說勞動關係與人事關係之間是一種包含與被包含的關係,廣義的勞動關係應該包含人事關係。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識或者有任何疑問,詳情請諮詢律師365專業爲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