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從公司安排,被辭退

不服從公司安排,被辭退
因爲不服從公司安排被辭退
 如果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第一、規章制度的內容須具合法性;第二、制定和透過要經過民主程序;第三、要向勞動者公示,並且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有規定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條款,用人單位也有證據證明勞動者確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是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安排,將勞動者辭退的,用人單位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